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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場與電磁輻射
電磁場與電磁輻射
我們認識到一切物質都是由大量分離的微粒子構成。這些粒子有的帶正電,有的帶負電,也有的不帶電。所有的粒子都在不斷的運動,并被粒子以一定速度傳播的電磁場所包圍著。所以,帶電粒子及其電磁場不是別的,而是物質一種特殊形態。
物體間相互作用的力,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通過物體的直接接觸發生的,叫做接觸力,比如碰撞力、磁力、重力等。從力的屬性來看,在電荷周圍的空間,就必須有力作用著,因此將有電力存在的物質空間定義為電場,而將電流在它所通過的導體附近產生的具有磁力作用的物質空間定義為磁場。
同時存在于某一空間的靜電場和穩態磁場,它們彼此之間沒有任何關系。這種彼此不相關的電場與磁場共同存在的空間,不能稱為電磁場。我們通常所稱的電磁場,則總是有變化的電場與變化的磁場的組合,它們密切,因此,電磁場的正確意義應當是:任何交流電都會向其周圍的空間放射電磁能,形成有一定強度的電力與磁力作用的物質空間,這個物質空間就叫做電磁場。交流電的頻率就是電磁場的頻率。
電場(E)與磁場(H)是這樣存在著:某一空間區域有變化的電場,那么將在其鄰近的區域內產生相應的變化的磁場,而這種新產生的變化電場和磁場交替地產生,由近及遠、互相垂直、并與自己的運動方向垂直、以一定速度在空間內傳播能量的形式,稱為電磁輻射,亦叫電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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